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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哥行车使用呼叫电台 是否违规众说不一


http://www.sina.com.cn 2005年03月15日07:58 扬子晚报

  本报讯 从南通出差来南京的成先生昨天致电本报说,驾驶人一般都知道开车时不能使用手机,可是他在南京乘坐出租车时,发现一位的哥竟通过俗称“二哥大”的呼叫电台与同行聊天,途中出现好几次急刹车,真可谓“险象”环生。成先生问:“的哥”驾车时使用与手机相类似的“二哥大”,这种行为是否违反相关的规定呢?

  今年新实施的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(以下简称“省道条”)第56条规定,机动车驾驶人在驾车时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、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,将处以50元罚款。然而出租车使用“二哥大”,却是我省许多城市都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。据南京客管部门有关人士介绍,目前该市出租车辆内的电台共有两种,一是小团体式的呼叫电台。比如几个关系比较好的“的哥”通过向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申请一个频率,按月交纳一定的费用,平时就可以通过电台相互交流。客管部门曾接到乘客投诉司机在行驶过程中通过电台闲聊,而且语言不文明,由于客运管理条例中对司机的这种行为没有具体规定,客管部门要求企业加强对使用电台司机的教育;二是一些出租车公司为了管理,统一给出租车安装呼叫电台。如“中北”的士公司的出租车一般都装有呼叫电台,该公司对乘客推出叫车服务,只要乘客拨打叫车号码,总台会通过呼叫电台发布叫车地点的信息,在该地点附近的司机像回答抢答题一样,哪个最先“掐台”,即把呼叫器拿下来,就得到带客的机会。他们认为,这种使用呼叫电台的方法,与司机打手机有本质的区别,而且是为乘客服务的,应该是允许的。

  不过,有关法律专家对此却持不同意见。南师大一位法律专家表示,“省道条”已明确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在驾车时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、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,虽然文中没有文字提到俗称“二哥大”的呼叫电台,但“二哥大”作为一种通讯工具,在驾驶过程中使用它,对驾驶人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。这种行为作为“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”,应该属于被禁止的范畴。他说,出于篇幅等原因,法律条文不可能对现实生活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一一列举。比如“省道条”的第56条没有明文提及驾驶时不能利用手机发短信,但利用手机发短信对安全驾驶的影响,比拨打接听手机的影响更大!利用手机发短信显然也是被禁止的行为之一。(杨娟 陈明明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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